變更高速公路斗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都市-都市計畫
案名:
變更高速公路斗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都市(部分農業區為河川區、部分道路兼供河川區使用為河川區兼供道路使用、部分批發市場為河川區、部分河川區為農業區)
計畫概述:
根據經濟部水利署民國101年4月11日經授水字第10120203611號函公告之北港溪水系石牛溪治理計畫線及堤防預定線,為避免影響未來主管機關對河川之管理維護相關事宜、私有土地之民眾權益,應辦理石牛溪兩岸堤防工程用地徵收(含撥用)作業及河川管理,並擬迅行將上述公告範圍線內屬「高速公路斗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都市(部分農業區為河川區)計畫」都市計畫區之部份土地變更為「河川區」,以利堤防工程用地徵收及河川管理等相關作業。
計畫示意圖: